V2020
公告代码: |
041301002022011900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名称: |
市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程石家庄旅游学校阳光房及景观绿化项目
|
项目联系人: |
史经理
|
联系方式: |
0311-88878883
|
代理机构: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区划名称: |
石家庄市
|
|
|
石家庄市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石家庄旅游学校阳光房及景观绿化工程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发布时间:
2022-01-19
|
采购项目编号:SJZCS20212294、RHZB-2022-001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职教园区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708870
采购人地址 :正定新区天宁路65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8878883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null
null
采购内容:#detail#B#_@_@A#_@_@91130100794187320W#_@_@河北皇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_@_@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华域城5号楼9层B室#_@_@石家庄市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石家庄旅游学校阳光房及景观绿化工程#_@_@#_@_@#_@_@#_@_@ #_@_@1520000#_@_@ #_@_@#_@_@#_@_@#_@_@#_@_@15日历天#_@_@石家庄市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石家庄旅游学校阳光房及景观绿化工程#_@_@冀213121677171#_@_@陈利#_@_@#_@_@#_@_@#_@_@#_@_@#_@_@#filename#中小企业声明函(1)#_#jpg#_#cefbc721-92f0-473a-be7b-ec49f00f296a@_@采购文件#_#pdf#_#db67e3fc-1328-4c2c-a9fb-282b1190093e@_@
采购公告期: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 |
采购项目包组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优惠率 |
服务要求 |
定标日期: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null
评标地点: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传真电话:null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阎立峰(主任)、赵颖、付月霞(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电汇、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15200
|
|
|
|
|
|
石家庄市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石家庄旅游学校阳光房及景观绿化工程 |
|
|
发布时间:
2022-01-19
|
一、项目编号:
SJZCS20212294、RHZB-2022-001
二、项目名称:
市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工程石家庄旅游学校阳光房及景观绿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期限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阎立峰(主任)、赵颖、付月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电汇、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石家庄市职教园区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地址 :
正定新区天宁路65号
联系方式:
王老师
0311-83708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
联系方式 :
史经理
0311-88878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经理
电话:
0311-88878883
十、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