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020_COMPLAINT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日期: 2023-03-20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1包140间基础型智慧教室建设竞争性磋商”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河北长城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2022年12月28日收到未来嗨公司质疑函,并于2022年12月29日对质疑作出不予支持的答复。2023年1月5日未来嗨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basic#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_#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_#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_@#FILENAME##_##_#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一、项目编号: HB2022123602200002
二、项目名称 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
三、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1包140间基础型智慧教室建设竞争性磋商”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河北长城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2022年12月28日收到未来嗨公司质疑函,并于2022年12月29日对质疑作出不予支持的答复。2023年1月5日未来嗨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basic#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_#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_#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_@#FILENAME##_##_#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03月20日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一、考核单位名称: HB2022123602200002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

三、考核内容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1包140间基础型智慧教室建设竞争性磋商”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河北长城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2022年12月28日收到未来嗨公司质疑函,并于2022年12月29日对质疑作出不予支持的答复。2023年1月5日未来嗨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basic#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_#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_#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_@#FILENAME##_##_#
四、考核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六、考核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一、项目编号: HB2022123602200002
二、项目名称: 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未来嗨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1号楼18层1808
四、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贴息贷款)——1包140间基础型智慧教室建设竞争性磋商”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河北长城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2022年12月28日收到未来嗨公司质疑函,并于2022年12月29日对质疑作出不予支持的答复。2023年1月5日未来嗨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basic#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_#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_@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_#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我司对采购人答复的质疑函中质疑事项2不认可。采购人未对我司质疑函中提到的中标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智能交互书写屏”品牌“C5”的真实性与所属做出明确答复;未对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型号及规格参数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答复明显避重就轻,缺乏事实依据,侵犯我司公平投标的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3〕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03月20日
 
  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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